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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女子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2)

时间:2011-12-27 10:33来源:未知 作者:播音主持高考培训 点击:
学院2013年 招生 计划暂定为全国610名,各省最后计划确定以各省高招办公布的 招生 计划为准。 二、 报考 条件与 录取 原则 考生 在取得相应省(自治区、
 
  学院2013年招生计划暂定为全国610名,各省最后计划确定以各省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与录取原则
 
  考生在取得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合格证和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联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以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为准),且文化成绩达到我院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我校。
学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下述原则,结合本人志愿和分省招生计划数,适当兼顾地区间平衡,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考生录取分数线由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考生必须是已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填报我校。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录取时不分文理科。文化成绩合格,专业成绩特别突出,且专业排名前三者,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为准。
 
  三、设点省份与考试时间安排
 
  湖南女子学院2013年省外艺术类专业考试计划表
 
  注:考务费为美术类150元/人,音乐类200元/人。
 
  四、专业考试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我校同时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送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学校不接受电话查分。
 
  特别提醒:考生现场确认的时候务必记住我校给予的准考证号,以备以后查分使用。
 
  五、联系我们: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60号  
 
  邮 编:410004
 
  电 话:0731—85570812,82825069、82825068、82766142
 
  传 真:0731—85652796、85686411
 
  邮 箱:hnndzb@163.com
 
  网 址:http://zs.hnnd.com.cn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于湖南女子学院
 
  更多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信息就在播音网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播音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 ,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责任编辑:播音主持高考培训QQ:800038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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