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培华学院艺术类专业2013年招生章程:戏剧影视文学、艺术设计、播音主持等专业招生计划及报考要求;录取原则及咨询电话等。具体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保证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西安培华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陕西省教育厅。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培华学院;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证书; 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国标代码:11400
办学地点:西安市长安区培华南路 邮编:710125
西安市高新区白沙路南段2号 邮编:710065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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