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音乐学(含师范、钢琴制作与调律、数码音乐方向)、音乐表演、舞蹈学(含师范、舞蹈编导方向)专业(面向江苏以外考生)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其前身可追溯到三江、两江师范学堂于1906年开设的图画手工科内的音乐课。新中国成立前为中央大学师范学院艺术系音乐组,新中国成立后,更名为南京大学音乐系,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后成立南京师范学院音乐系,1984年更名为南京师范大学音乐系,2000年改建为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改革开放以来,汇聚了一批国内外知名的表演、创作与理论的名家,事业发展一直处于全国同类院校的前列。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现为“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及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是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单位之一。201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面向国内外招收声乐、钢琴、器乐、音乐理论、舞蹈等11个方向的硕士研究生。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设有音乐教育系、音乐表演系、音乐理论系、舞蹈系、艺术实践部、音乐教育研究所、继续教育中心和音响实验中心。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员工80人,其中特聘教授1人,教授10人、副教授25人,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27人,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达到教师的五分之三以上。学院现有全日制在读本科生497人,硕士研究生154人,成人教育学员600多人。
学院坚持科研创新,在音乐创作、理论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先后主持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60余项,在音乐类权威学术期刊和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00余篇,有100多人次在教学、科研和创作等领域获国家、省部级奖项。
学院秉承精英教学的传统,致力于教学改革和素质创新教育,努力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教育得法,管理规范,教风严谨,学风优良,培养的学生智能结构合理,发展后劲充足,考研率稳步上升,毕业生就业率高,深受用人单位好评。学生在教育部主办的历届“珠江杯”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大赛和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名列前茅,成绩显著。近年来,学生多人次荣获“国家奖学金”、江苏省“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作为全国首批对外开放的高校之一,学院积极扩展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与美国、日本、法国、德国、意大利、俄罗斯、乌克兰、挪威等多个国家的音乐院校建立了密切联系,学术交流与文化演出活动频繁,每年都有一批品学兼优的学生到国外留学深造。
目前拥有教学环境优美和教学设施完备的随园、仙林两个校区18000余平方米的三幢独立的音乐教学楼,配有全套演出音响设备和灯光设备的两个大型音乐厅。新建了钢琴制作与调律专业实验室和数码音乐专业实验室,还拥有现代化的电钢琴教学系统、计算机音乐教学系统、多媒体视听教学系统、专业多轨录音系统、大型舞蹈练功房等。
(一)培养目标
(二)学制及招生人数
2013年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面向全国有关省份招收音乐学(含师范、钢琴制作与调律、数码音乐方向)、音乐表演、舞蹈学(含师范、舞蹈编导)等专业4年制本科生125名,热忱欢迎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网报说明。凡符合报考条件且在南京师范大学考点参加舞蹈学校考的外省(仅河北、山东、江西、安徽四省)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5日(2012年12月25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如考生参加我校在外省所设考点的考试,则不需要进行网上报名。
(四)专业考试
考生可在声乐和器乐(含键盘)中任选一项作为加试科目。加试科目不得与专业技能科目重复。加试只考一首曲目,满分为20分(说明:加试按百分制打分,如低于60分,则加试不得分;为60的加试加1分,高于60分的每高1分加试增加0.5分直至加满20分)。加试分计入总成绩。
②视唱、练耳:视唱、练耳(面试)两项均考,视唱满分为60分,练耳满分为40分;
②视 唱:满分为70分;
③听 音:单音、音程、和弦。满分为80分。
②视 唱:满分为70分;
③视 奏:满分为80分。
①基本功测试:(含形体展示、规定技术动作表现和自选技巧展示),满分为150分;
(五)文化考试
(六)录取办法
1、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对专业考试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市、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考生,将分省根据专业考试科目总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2、音乐学(含钢琴制作与调律、数码音乐方向)、舞蹈学(含师范、舞蹈编导方向)专业:对专业考试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市、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考生,将分省根据不同专业(方向)的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择优录取。
(七)有关事项说明
2.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国有公办高校。
音乐学院网址:http://music.n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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