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地、市)、县(区)招生委员会,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各有关高校: 一、报名
(二)省级统考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13年1月9日至11日,逾期不补报。
二、专业考试
(一)省级统考时间为:2013年1月12日至14日。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2.校考:经教育部批准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由考生自行选择参加招生院校的校考。若招生院校要求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行组织校考,我省考生须在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后再去参加有关高校的校考。参加校考时,持户口所在地考区招生办公室开具的证明及考生号、省统考合格证。
招生院校如组织我省统考未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考试,须提前将考试专业报省招办批准并备案。对于统考类别涉及到的艺术专业,如学校有特殊选拔要求需要进行校考,在1月20日前将有关特殊选拔要求的专业报我办批准后方可向社会公布考试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院校除外)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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