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天津市美术统考时间安排在2013年1月7日举行,考试地点为天津师范大学,考试科目为速写、素描、色彩。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统考专业有艺术设计、绘画、工业设计、广告学、美术学等。具体如下:
天津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美术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市级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美术专业考试特点及我市实际,制定我市美术专业市级统考实施办法。 一、报名
2.专业考试报名:美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报名时间与报考普通高校的考生相同。应届毕业生在其学籍所在中学报名,接收报名的中学到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往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在其户口所在区县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
二、考试
各科目考试具体时间为:
下午:色彩13:30-16:30。
5.考试用具和要求:
(3)试卷上不允许喷洒定影液等液体。
6.高等学校(不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按美术类本科专业要求招生的,考生市级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高职(专科)专业的合格要求由市高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市高招办于1月17日前公布市级统考成绩。同时在招考资讯网上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7.成绩使用。所有在津招生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美术类本科专业及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市级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专业考试;鼓励其他美术类本科专业直接使用市级统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可在市级统考成绩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学校考试)。
8.学校考试。美术类专业学校考试的科目及内容由各招生学校确定。市级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履行报考手续。符合教育部规定在我市设点的外地高校,统一在天津美术学院美术高中进行美术类专业考试。市高招办将各招生学校专业考试的具体时间汇总后在招考资讯网上公布。获准进行专业考试的外地高校须根据市高招办提供的合格考生信息确定学校考试考生名单。
9.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在市级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对在市级统考或学校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市高招办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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