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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2012艺术类校考内容及录取原则有变化

时间:2011-12-01 13:54来源:未知 作者:播音主持高考培训 点击:
湖南城市学院2012艺术类(音乐、美术、广告)校考内容及录取原则有变化。详情如下。

    湖南城市学院2012艺术类音乐美术、广告)校考内容录取原则有变化。详情如下:

 

    2013年湖南城市学院艺术招生简章现已公布,全国艺术考点及时间将在1月份向社会公布。今年湖南城市学院艺术招生与往年相比,变化如下:

 

    1、专业变化。2013年我校增加了广告学(美术类)专业招生

  

    2、考试内容变化。2013年我校音乐考试内容进行了更改,考试内容只考主项,考生准备一个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的完整曲目。

 

    3、合格证发放变化。2013年我校不再向合格考生发放纸质“专业测试合格证”,合格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自行打印。我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合格考生信息上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作为录取依据。

 

    4、录取原则变化。2013年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进行了调整,专业测试合格,高考文化达线后,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按综合分进行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调剂录取时执行相应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

 

综合分计算办法如下:

 

专业名称

综合分计算公式

音乐学音乐表演

校考专业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

美术学、艺术设计

广告学

校考专业成绩×50%+高考文化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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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播音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责任编辑:播音主持高考培训QQ:800038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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