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12艺术专业(音乐类)招生简章:播音主持专业校考报名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内容、考试费用及地点、录取原则及注意事项等。
本专业为电台电视台及相关部门培养从事广播电视播音、节目主持、影视配音等工作及播音主持教学与研究的专门人才。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播音导论、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新闻播音、文艺作品演播、广播节目主持、电视节目主持、影视配音、节目主持艺术、形体、广播电视概论、中外电视史、基础摄影、电视摄像、电视编辑、语言学概论、普通话语音、现代汉语、传播学概论、新闻学概论、新闻采编、广播电视写作、艺术概论、影视美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课程实习、专业实训、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二、招生计划 我校艺术专业面向全国共招收102名,文理兼招,详情如下表: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基本条件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并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统一联考,则考生需取得联考合格证方可报名考试。1.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一般不超过二十二周岁,在专业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2. 表演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身体条件: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3.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身体条件: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
(二)报名办法
考生需登录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湖南大学招生系统(请点击)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表,本人持身份证、艺术专业高考准考证和报名表到现场报名,并交齐以下材料,经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材料不全者或超过规定报名时间者,均不予办理报名手续,所交的材料(包括报名费)不予退还。1.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每个专业初试费100元/人,复试费为220元/人。3.填写好的报名表。
四、考试
(一)时间与地点
注:我校音乐专业考试仅设长沙一个考点,全国考生均须到湖南大学参加考试。 .
初试:(1)自我介绍;(2)朗读指定稿件(当场抽题);(3)即兴评述(当场抽题)。
复试(面试录像):(1)朗读指定稿件(当场抽题);(2)模拟主持(当场抽题,根据要求进行,限3分钟以内);(3)团体辩论(每5人一组,本组代表当场抽题);(4)回答考官提问及特长展示;(5)笔试(闭卷,统一进行,120分钟)。
(三)成绩公布
复试结果于2013年2月20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admi.hnu.cn)上公布,并寄发合格考生的成绩通知单。
五、录取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情况下,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考生高考原始分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一本录取控制分数线×100 +专业成绩,其中专业成绩指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照我校以上录取原则,湖南省每个专业招收人数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的40%;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并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分别位列前四、前五的考生,文化成绩只需达到我校在生源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为准。
六、其他
1.考生接到我校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后,按要求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核实相关信息,并将填写高考报名号和专业考试报名号的回执在2013年3月25日前以特快专递形式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者按自行放弃资格处理。
2. 学费标准:13000元/人·年(以2013年湖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4.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823067、88823560、88823760
传 真:0731-88823070 网 址:http://admi.hn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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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播音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责任编辑:播音主持高考培训QQ:8000389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