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2013年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以下简称“省统考”);播音与主持、表演(含影视表演、戏曲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书法方向)等专业的考试工作,由省属高校联合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联考”),其它未涉及的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
1、省统考
2、省联考
报考山西大学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方向)专业、山西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专业及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节目主持方向)专业(本科)以及省属高校高职(专科)播音、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播音与主持、表演专业省联考,由山西师范大学承办;报考山西大学戏剧影视文学(编导方向)专业、山西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以及省属高校高职(专科)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联考,由山西师范大学承办;报考山西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忻州师范学院、大同大学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本科)以及省属高校高职(专科)书法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联考,由太原师范学院承办。
3、校考
省属高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的有:山西大学的戏剧影视文学(艺文艺理均可)、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文史类)等专业的报名考试工作由各招生学校负责组织。考生报考时须缴纳有关费用及数码像片三张,填写有关报名表格,并在规定时间按时参加考试。无当年高考考生号及数码照片的,一律不准报名。
二、专业考试
1、美术
2、音乐
b.理论考试报到地点和时间: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于12月18日上午到各市招办设立的报到点报到领取《音乐专业准考证》,12月18日下午(14:30—17:3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音乐专业准考证》参加理论考试。
c.专业考试内容: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视唱科目的考试外,①声乐专业:歌曲一首;②器乐的钢琴专业:练习曲一首或复调乐曲一首、主调乐曲一首;③器乐的手风琴、管弦乐专业: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打击乐专业:小军鼓乐曲一首、马林巴或民鼓乐曲一首);④器乐的中国乐器专业:乐曲两首;⑤电声乐专业: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键盘〈含电子琴、双排键、钢琴〉、架子鼓、电吉它或木吉它、电贝司、电声萨克斯均可);⑥音乐学(含史论)专业:选考声乐或一种器乐专业的考试科目;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任选一种器乐专业的考试科目。
(2)舞蹈
a.考试科目
基本功考核:地面练习、擦地、小踢腿、蹲、单腿蹲、控制软开度、单一小跳、单一中跳、简单的技巧等。
命题即兴:随机抽定考核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内编出四个八拍动作。
(3)音乐专业考试除钢琴外,所需乐器考生自备。声乐考场提供伴奏,考生不得自带伴奏,考生要自备乐谱,也可自带伴奏带或清唱。电声乐、打击乐专业的小军鼓乐曲带否伴奏不限。其它器乐考试时间原则上控制在二十分钟内,一律不准带伴奏。舞蹈专业考生表演所需道具自备;四科考试一律要求穿纯黑色的练功服(衣裤)或连体体操服(配白袜子)。考生可两种服饰任选一种,长(短)袖不限,服装上不允许印有任何图案。所有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均不允许化妆。
3、播音与主持
报到时间:2013年1月8日—12日(分别按市报到)
报到地点: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
考试时间:1月9日开始。
报到时间:2013年1月13日
考试时间:1月14日开始。
(1)影视表演
b.唸白(自备或规定片段、诗词均可,限2分钟);
c.唱腔(自备或规定唱段、民歌均可,限5分钟);
d.技能展示(任选起霸、趟马、走边、小快枪、大刀枪、单刀枪等或剧目片段,限5分钟)。
5、广播电视编导
报到时间:2013年1月13日
考试时间:1月14日开始。
(1)面试
b.即兴演讲(规定题目):现场抽题,准备3分钟,不得形成书面提纲或文稿(限2分钟)。
(2)笔试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9日—30日。
凡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省属高校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应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联考的播音与主持、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成绩省内通用,省外院校也可以使用。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省属高校的校考在本校所在地组织,于2013年3月底前完成。
四、组织领导
1、各市招办和有关高校要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考试期间分别成立艺术类各专业考试领导组,认真部署专业考试工作,确保试题(卷)安全,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进一步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重点加强对重要环节的监督,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规范、安全、平稳、有序。考试工作所在院校要高度重视艺术类专业考试,针对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特点,加大管理力度,认真做好考试的各项各环节的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组织省联考和校考的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委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制订专业考试办法和评判标准,增强专业考试评判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严格专业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要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公平公正。对在组织专业考试工作中出现违反规定或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高等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2、参加省统考的评卷(评委)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校推荐,省招考中心选聘。推荐的教师必须符合政治思想觉悟高、服从领导;熟悉本学科的教学和要求,有一定评卷经验;保密观念强,遵守纪律;业务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善于合作;身体健康;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本学科专业考试并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等条件。联考和校考评委亦执行以上条件。
3、对在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有关学校必须向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送有关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按规定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所有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五、其他
2、省统考成绩及成绩单由县(市、区)招办通知并发给考生。美术考生可在1月5日后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www.sxkszx.cn)查询,音乐、舞蹈、美术学(书法方向)考生可在1月13日后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同上)查询,播音与主持、表演考生可在1月20日后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同上)查询,广播电视编导考生可在3月30日后登录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同上)查询。校考成绩由招生院校负责公示并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发放数量原则上不应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四倍。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务于2013年4月10日前将合格考生名单及考试成绩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4、专业考试评委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附件: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名称
舞蹈学(舞蹈史与理论方向)、表演(影视、歌舞剧方向)、体育院校的舞蹈学(体育艺术教育方向、舞蹈教育方向)、表演(体育艺术表演方向)、音乐学(乐器修造、音乐史论与批评、音乐评论方向)、艺术设计学(理论)、摄影专业(电视摄影方向、图片摄影方向)、动画专业(游戏设计方向、漫画方向、动画技术方向)、绘画(书法、戏剧化妆造型)、美术学(史论、艺术市场方向、文物鉴赏与修复方向、美术经济研究方向、书法方向、视觉文化)、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服装展示)、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方向、服装表演与营销方向)等模特表演类专业、影视学、播音、节目主持方向、戏剧(曲艺)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作曲方向)、戏剧学(戏剧史论与批评)、导演类、戏剧影视文学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舞台技术管理、影视人物造型方向)、公共事业管理类、录音艺术类、摄影(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艺术管理(传媒及文化产业)、音乐学(艺术管理、音乐编辑方向)、媒体创意、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音乐类数字媒体艺术、文化产业管理、舞蹈编导(电视舞蹈方向)、音乐表演(音乐编导方向、乐队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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