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招委《关于做好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1〕23号文)及《关于做好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招〔2011〕74号文)的规定,2013年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可选报的文化科考试科目:文科类或理科类考试科目,文化课录取分数线统一按文科类划定。
(1)第一批本科: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211工程”院校以及经我省批准的参加第一批录取院校的艺术类专业。下设三小批次: 第1小批次:省术科统考合格基础上单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第2小批次:院校单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第3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
(2)第二批本科A类:一般本科公办院校艺术专业。下设三小批次: 第1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第2小批次:省术科统考合格基础上单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第3小批次:院校单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3)第二批本科B类: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本科艺术专业。下设两小批次: 第1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第2小批次:院校单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5)专科B类:独立学院、民办高校专科艺术专业。下设两小批次: 第1小批次: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2个;第2小批次:院校单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院校志愿数为1个。
答:首先,考生需认真了解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相关政策,并向拟报考的高校咨询后,才确认艺术术科考试类型。若一时还弄不清楚(如:书法、舞蹈等专业),则考生可以将音乐类和美术类兼报,以防报错。即报考美术类的考生可同时选考音乐术科,报考音乐类的考生可同时选报美术术科。
28、如何选报艺术类统考和单考?
答:普通高校艺术类(含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招生术科考试分为省统考、院校单考和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单考三种形式。今年教育部规定,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即术科考试)除省术科统考未能涉及的专业外,考生所报考的专业都必须先取得省术科统考本科合格证后才能报考(专科层次除外)。凡省术科统考涉及的本科专业,各高校需组织术科单考都必须在省的术科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进行,不能录取术科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因此,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由于目前部分高校艺术专业招生专业考试项目不十分明确,考生在报名时所填报考试科目信息应同时填报省术科统考和院校单考,并参加省术科统考,以便提高录取机会。在美术类或音乐类专业招生计划未正式公布时,考生应同时填报美术类术科和音乐类术科信息点。
答:艺术类考生所报考的单考专业如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含省统考的考试内容中的两项(含两项)以上的专业,按涉及专业处理,则考生必须参加省艺术术科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承认单考院校成绩,达到术科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填报认可统考成绩的本科艺术院校(专业)志愿。
答:艺术类考生所报考的单考专业如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不含省统考的考试内容或包含两项(不含两项)以下的专业,则考生可不参加省统考。考生参加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取得院校艺术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该艺术院校(专业)志愿。
答: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术科考试分为省统考、院校单考和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单考三种形式。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需认真了解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相关政策后,才确认艺术术科考试类型。为便于高校录取和增加考生填报志愿和被录取机会,鉴于目前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未确定是否要省统考的情况,建议艺术类专业考生应参加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即报名时应选择美术术科统考或音乐术科统考。特别提示:部分艺术类院校(专业)要求考生在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参加院校自行组织的术科考试,但如果考生在报名时没有选择相应的选考项目时,考生即使通过了院校组织的单考,也无法被该艺术类院校录取。艺术类考生凭网上报名后获得的考生号参加艺术类院校组织的术科单考。
艺术特长生是普通高校根据活跃校园文化、丰富校园生活的需要招收具有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艺术特长的考生,艺术特长生的报考科类为普通文科类和普通理科类,录取到高校后就读于文科专业和理科专业,在学习专业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校的文艺排练和演出。而艺术类考生是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其报考科类为艺术类,被有关高校录取后就读于美术、音乐、舞蹈、表演等艺术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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