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东北师范大学播音主持专业本科招生报名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内容、录取原则确定。
初试(录像):
①朗诵:自备稿件朗诵(限时2分钟);现场抽题朗诵(准备时间5分钟)。
②表演特长:小品、声乐、器乐、舞蹈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时间3分钟以内,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和伴奏(仅允许录放形式或自伴自唱)考生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
复试:
②节目创作:首先按试题要求写发言提纲,然后向评委提交发言提纲并陈述创作思想。
③主持:按照现场抽取试题指定的题材,构思时间5分钟,模拟主持栏目,带妆试镜头。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地点在东北师范大学[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三、录取原则
1.录取时按文、理科分别投档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的省份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编制计划时相应专业计划设置为0,合格考生可以填报志愿,若达到本校录取标准,则使用学校预留计划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控制线的8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中男女生专业成绩全国前3名的考生(男女生分别排队),经东北师范大学招生主管部门研究,文化课成绩总分可降低20分录取。音乐类专业中专业成绩全国前2名的考生,舞蹈类、美术类专业中专业成绩全国前5名的考生,经东北师范大学招生主管部门研究,可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不得低于各省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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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播音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