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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理工学院2012年艺术设计专业招生简章(2)

时间:2011-01-20 11:05来源:未知 作者:bianji 点击:
备注:根据 教育 部文件规定,若生源省、市(区)级招办组织 艺术类专业 统考, 考生 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统考,且统考 成绩 合格者方能按照我院的


备注: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若生源省、市(区)级招办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照我院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

2、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本人须持《XX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现场报名,不接受函报、代报。

报名费按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规定的并经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③认真填写洛阳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表,保证各项信息的准确无误;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负。

3、校考内容及评分办法

总分750分,包括色彩(命题静物默写,满分值350分);②素描(命题头像默写,满分值400分)。专业试卷由评卷教师组集体阅评。

五、成绩公布及合格证寄发

专业课考试成绩将在3月底前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并将合格证书在3月底前寄送考生本人,合格证发放数量为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

六、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若生源所在省(市、区)级招办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方能按照我院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具体录取规则为:在文化课专业课均上线的前提下,按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40%比例合成总成绩,分数优先,由高到低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七、其它事项:

1、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专业、体检或其它方面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如发现在招生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专业考试需用画具(含画架)、文具等均由考生自备。

联系地址: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471023

电话:(0379)65928777 65928067

传真:(0379)65928877

网址:http://www.lit.edu.cn

E-mail:zhaosheng@lit.edu.cn

简章内容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播音主持高考培训QQ:800038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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