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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3)

时间:2011-01-07 09:34来源:未知 作者:bianji 点击:
四、 招生 对象及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 学校 招生 考试 所要求的 资格 ;热爱所学 专业 ,有一定的


四、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所要求的资格;热爱所学专业,有一定的专业基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音乐学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身高女生155cm,男生165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较好,口齿清晰,身材均称;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2.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考试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考生须参加省统考。省统考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我院的专业课考试

五、报名手续

现场报名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当地省主管部门颁发的《2012年艺术专业测试报考证》。

六、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广西艺术考生(含本、专科)的术科考试由广西区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与测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广西区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我院不另设单独测试。

(二)艺术本科专业在区外设点单独测试,相关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1.美术专业

素描(满分100分,8K纸,时间3个小时)

色彩(满分100分,8K纸,时间3个小时)

2.音乐学专业

演唱或演奏(满分70分)

②视唱(满分30分)

3.舞蹈学专业

①基本功(满分60分)

舞蹈表演(满分40分)

4.广播电视编导

专业面试(共30分):形象考察,自我介绍(10分);现场才艺展示(10分);回答主试教师提问(10分)。

专业笔试(2小时,共70分):影视作品赏析写作(800字以上)。

4.山东、河北艺术考生以省联考成绩录取依据。

七、录取原则

遵照2012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招生文件相关录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录取

1.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1:4;

2.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文化课成绩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文化课专业课成绩相加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4.不限单科成绩英语不作要求。

八、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广西贺州市芳林路147号

2.联系电话:0774—5228686(招生办);0774—5228683(传真)

3.邮政编码:542800

4.招生网址:http://www.hzu.gx.cn/zsb

5.邮箱:hzxyzsb2010@163.com

 

(责任编辑:播音主持高考培训QQ:800038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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