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所要求的资格;热爱所学专业,有一定的专业基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音乐学、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身高女生155cm,男生165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较好,口齿清晰,身材均称;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2.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考试的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考生须参加省统考。省统考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我院的专业课考试。 五、报名手续 现场报名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当地省主管部门颁发的《2012年艺术专业测试报考证》。 六、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广西艺术类考生(含本、专科)的术科考试由广西区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与测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广西区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我院不另设单独测试。 (二)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区外设点单独测试,相关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1.美术类专业 ①素描(满分100分,8K纸,时间3个小时) ②色彩(满分100分,8K纸,时间3个小时) 2.音乐学专业 ①演唱或演奏(满分70分) ②视唱(满分30分) 3.舞蹈学专业 ①基本功(满分60分) ②舞蹈表演(满分40分) 4.广播电视编导 ①专业面试(共30分):形象考察,自我介绍(10分);现场才艺展示(10分);回答主试教师提问(10分)。 ②专业笔试(2小时,共70分):影视作品赏析写作(800字以上)。 4.山东、河北艺术考生以省联考成绩为录取依据。 七、录取原则 遵照2012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相关录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录取。 1.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1:4; 2.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文化课成绩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相加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4.不限单科成绩,英语不作要求。 八、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广西贺州市芳林路147号 2.联系电话:0774—5228686(招生办);0774—5228683(传真) 3.邮政编码:542800 4.招生网址:http://www.hzu.gx.cn/zsb 5.邮箱:hzxyzsb20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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