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为艺术类招生,加试术科,文理兼招,入学后进行复试。学制4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具有设计艺术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并与法国南特高等木材学院和设计学院可互派学生学习。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就业方向:本专业培养能够系统掌握室内外环境艺术设计及表现、装饰设计理论知识及技能;了解建筑设计、园林及城市规划与设计等相关专业知识基本原理;具有设计创新意识;能够在环境艺术设计及表现、教育等部门或单位从事设计、施工组织与管理、教学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设计表达、景观工程、城市景观设计、环境装饰与陈设艺术、室内公共空间设计、装饰材料与施工构造。 本专业文理兼招,加试术科,入学后进行复试。学制4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三、报考条件及招生范围 1、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具备较好的艺术专业素养。 2、 招生范围: 在北京、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南、河北、山东、湖南、江苏九省(市)招生。 3、招生计划: 我校2012年艺术类专业共计招生140人,文理兼招,其中艺术设计(室内与家具设计)专业招收60人,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收40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招收40人。 四、录取办法 我校2012年艺术类专业不组织学校单独测试,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联考;考生文化课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1、黑龙江省、河南省、河北省、山东省考生专业(术科)测试须达到所在省联考本科线。 2、北京市、湖南省、吉林省、辽宁省考生专业(术科)测试须达到各自省(市)联考合格线。 以上八省在各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时文史类及理工类考生数学成绩均记入总分,单科成绩无小分限制。 3、为配合江苏省实施新的高考方案,结合我校实际,考生专业(术科)测试采用江苏省联考成绩,学校不组织专业测试,考生进档后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分数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4、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专业(术科)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9000元/年。 六、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市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040 电话:0451-82190346、82192351 学校网址:http://www.nef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 zhaosheng.nefu.edu.cn 七、附则 本简章由东北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依据教育部已颁发的有关文件制订,具体实施过程按当年教育部和各有关生源省份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 东北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12月 (责任编辑:播音主持高考培训QQ:8000389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