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面报,不接受函报;报名时带上有效证件(身份证、省联考证或其它贴有本人照片的有效证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吋同底照片三张(报名表、准考证、合格证各一张);考生自备作画工具。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1、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素描、色彩(另注:报考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加面试,成绩组成为面试+绘画,按7:3比例相加) 书法专业:书法临碑贴(阵书 楷书) 书法创作。 (2)考试时间:以各省考点安排为准。 如有变动,请考生注意各考点的招生考试广告专栏。 (3)成绩通知:凡通过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4月15号前由本校按相关规定的比例发给合格证;对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另发通知,考生可在4月初我校招生就业网查询成绩。(专业考试时未填写本省高考考生号的,请于3月底前将本人高考考生号电话通知我校0773-2290400) 2、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持本校发给的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文化课全国统一高考。 六、录取办法 本校根据考生专业课、文化课考试成绩,按60%(专业)+40%(文化)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并注重考查相关科目成绩及政治思想表现、体检等方面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七、联系方法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 邮政编码:541004 联系电话:0773-2290010(招生处);0773-2290400 (艺术与设计学院办公室) 传真:0773-2290400 (责任编辑:播音主持高考培训QQ:8000389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