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科目及要求: 1、考试科目: (1)、艺术设计专业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2)、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A、声乐:① 视唱练耳 ②声乐作品一首。B、器乐: ① 视唱练耳 ② 器乐作品一首。C、舞蹈: 舞蹈表演、技巧展示及基本功测试。 2、要求: (1)、专业考试时:考生务必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美术类考生自备画具、音乐类考生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考生食宿及它费用一律自理。 (2)、文化考试: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发给专业合格证。考生凭此合格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外省生源省份: 美术类:山东省、安徽省、江苏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云南省、山西省、福建省 音乐类:山东省、安徽省、湖南省、湖北省、云南省、山西省、江苏省 七、录取原则 录取: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学府路56号 (344000) 网址:http://www.ecit.edu.cn(学校网址);http://ccla.ecit.edu.cn(文法与艺术学院网址) 电话:0794—8250771(文法与艺术学院艺术考试咨询电话);0794—8258326(招生就业处) 传真:0794—8258318(文法与艺术学院) 0794—8256455(招生就业处) (责任编辑:播音主持高考培训QQ:8000389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