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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2012年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2)

时间:2010-12-26 15:54来源:未知 作者:bianji 点击:
本校 招生 组在考场对复试情况予以录像,并带回 学校 复审。 六、 录取 办法与 录取 原则 (一)2012年我校 音乐类专业 继续实行按 音乐 大类 招生 办法


    本校招生组在考场对复试情况予以录像,并带回学校复审。

六、录取办法与录取原则

(一)2012年我校音乐类专业继续实行按“音乐大类”招生办法,即录取时不分具体专业,进校学习两年后再进行专业分流(分流办法详见《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专业分流方案》)。

(二)文化成绩资格线由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50分(江苏省考生不低于40分)。

(三)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本科投档资格线、专业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合格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学费标准

2011年我校“音乐类”专业收费标准是:前两年每人每年5000元,第三年按专业分流后的专业收费标准(音乐学5000元/人·年、其他两个专业:7000元/人·年)执行。2012年各专业收费标准由安徽省物价部门确定。

八、成绩发布

招生计划的4倍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并于3月下旬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专业合格分数线”、考生专业成绩和名次。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ahnu.edu.cn/site/zsxx/。

九、联系方式

电话:0553-5910161(校招生办)、3869376(音乐学院)

电邮:asdzsb@163.com

 

(责任编辑:播音主持高考培训QQ:800038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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