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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2012年艺术类表演专业招生简章(5)

时间:2010-12-26 15:36来源:未知 作者:bianji 点击:
6. 专业课 满分为500分, 考试 内容 如下: 初试 :①形体测试:测定身高、体重、三围尺寸(请自备泳装)。 ②自选 舞蹈 或健美操(自备 音乐 光盘、

6.专业课满分为500分,考试内容如下:

初试:①形体测试:测定身高、体重、三围尺寸(请自备泳装)。

②自选舞蹈或健美操(自备音乐光盘、道具,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复试:①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请自备泳装)。

②自选舞蹈或健美操(自备音乐光盘、道具,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模特技巧(步态、转身、造型、乐感等,女生自带高跟鞋)。

运动素质测试

说明:①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报名现场了解有关考试的注意事项和要求。

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音乐光盘、道具、服装、乐器等由考生自备。

7.成绩查询方式:

2012年4月10日后,所有参加我校专业考试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www.tust.edu.cn)查询成绩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将收到我校寄发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的发放原则按1:4(专业招生计划: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比例确定。

8.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参加我校专业测试且专业复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我校公布的在该省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所报专业考生所在省组织省统考范围的,必须取得该专业省统考合格证,方有资格参加录取。对于所在省不组织省统考的,按照所在省有关2011年艺术招生录取规定执行。

六、有关须知

1.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者,须参加本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手续按当地规定执行)。我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

2.新生入学及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于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3.联系方式

部门: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电话:(022)60273336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传真:(022)60273023

邮编:300222

网址:http://www.tust.edu.cn
 

(责任编辑:播音主持高考培训QQ:800038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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