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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2012年招生简章(省内)(2)

时间:2010-12-25 15:43来源:未知 作者:bianji 点击:
获得 专业考试 合格证的 考生 高考 报名 时,要到 艺术专业 考试 报名 户籍所在的县级 招生 办办理 高考 艺兼文或艺兼理科类确认手续;未获得 专业考试


    获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报名时,要到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户籍所在的县级招生办办理高考艺兼文或艺兼理科类确认手续;未获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只能办理高考文史类或理工类科类确认手续。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

    获得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提前批次栏目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招生考试中心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省招生考试中心的投档范围内,按各专业计划数对文化成绩排名在前 10%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余部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七、其它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

    有关招生详情请登陆贵州师范大学网站(www.gznu.edu.cn)。

    咨询电话:0851-6701855(学校招生办)  0851-6702492(美术学院)

    监督电话:0851-6700589

贵州师范大学

2011年12月
 

(责任编辑:播音主持高考培训QQ:800038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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