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艺术设计专业的“环境艺术设计”和“数码艺术设计”的两个专业方向的“设计”科目考试共用一套试卷,均为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内容,新生入校后再分专业方向。 学位授予 以上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成绩合格,英语达到学校规定的水平,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学校设有“设计艺术学”硕士学位授予点,可满足优秀本科学生继续深造的需求。 招生计划 2012年面向江苏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招收艺术类本科生163人,文、理兼收。其中,艺术设计专业85人,工业设计专业78人。分省招生计划视各地报考生源情况而定,并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报各省级招办公布。录取时,文理科招生计划合并使用。 招生对象报考条件 1.符合艺术类报考资格的有关规定。 2.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视力正常,无色盲、色弱等。 报名与考试 湖北省以外的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本省艺术类统一考试报考证(或准考证)到我校在考生生源所在地规定的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 湖北省考生请按照湖北省相关规定的要求报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考点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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