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学费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9360 元人民币。 八、 监督 厦门大学监察部门对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招生录取进行全程监督。 九、 入学与复查 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 附则 1 . 对于在参加我校专业校考时,尚未明确能否取得专业省统考本科合格证的考生,若其专业省统考成绩未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则取得的我校专业校考成绩视为无效。 2 . 报考我校的考生参加所在省份专业省统考的考试专业类别必须是音乐专业、舞蹈专业和美术专业,不包括其它音乐专业类和美术专业类。 3 . 在安徽、四川、黑龙江、云南、宁夏等五个省份以外省份的音乐表演专业录取中,对于本二线分为 A 、 B 线的省份,我校采用本二线 A 线的 65% 做为文化考试成绩的最低要求。若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期间,个别省份尚未划定本二线,我校采用本一线的 55% 做为文化考试成绩的最低要求。 4 . 我校将在专业校考结束后及时公布校考成绩和合格线。考生可留意并登录厦门大学招生办和考试中心网站查询。 十一、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电话: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网址:http://zsb.xmu.edu.cn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电话:0592-2184118 传真:0592-2184117 网址:http://kszx.xmu.edu.cn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电话:0592-2186822;2182165 传真:0592-2181499 邮编:361005 网址:http://art.xmu.edu.cn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电话:0592-2185072;2181631 传真:0592-2185072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美术系电话: 0592-2188151 传真: 0592-2186172 附件一: 2011 年厦门大学专业校考音乐表演专业考点一览表(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和考点地址将于近期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办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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