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试(S、I模块)办法 在完成G模块AAA测试和评价后,我校将本着“优先第一志愿、兼顾第二志愿”的原则,分省(市、区)划定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复试资格分数线,获得资格者将集中到西安交通大学参加复试(S、I两个模块)。 ①复试时间:2012年3月初,具体时间届时在我校招生网http://zs.xjtu.edu.cn/和报名网http://211.151.240.112/student2011上正式公布; ②复试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3、录取办法 我校将根据自主选拔测试的G、S、I三模块成绩得出综合评价,分省(市、区)确定“获得西安交通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并将考生名单通知所在中学。我校及考生所在中学将获得资格的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西安交通大学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备案,同时与考生本人签订“西安交通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确认书”。 六、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12年高考,高考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省市区的第一志愿是指第一顺位)须填报西安交通大学(若考生所在省市区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中设置自主选拔录取批次,考生须在该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且高考成绩(包括单科成绩)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政审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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