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专业志愿填报请参考《南方医科大学2012年保送生招生专业目录》。临床医学(本硕博连读)专业不招收保送生。 (七)综合测试合格者,专业安排将根据其所填志愿,综合各项测试情况来确定。 (八)对教育部公示的相关保送资格学生名单以外的或未经本校文化测试和相关考核的学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九)2012年4月10日前,将预录取保送生名单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审核,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保送生录取名单,同时通报生源所在中学。 (十)已录取的保送生,即使参加高考报考我校,我校亦不再更改录取专业。 (十一)正式录取通知书在收到生源省招生办审核通过的保送生录取名册后一周内寄至各位新生。 第四条材料真实可靠,保送资格公示。 自荐或推荐人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所在中学应将我校招收保送生的条件要求以及获得保送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第五条本章程由南方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条联系方式:
网址:http://web2.fimmu.com/z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