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外省动画专业原则上采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的录取方法录取,如个别省市未规定具体录取原则,则参照上海动画专业的录取方法录取。 (三)、取得多个艺术类专业合格的考生,可以兼报。以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专业;只有计划未完成,才录取第二专业、甚至第三专业)。 (四)、各专业具体录取方法: 1、表演:按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同时兼顾男女生一定的比例,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在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按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对所有高考英语成绩达到各省、市满分值80%以上并且英语口试成绩达到A级标准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优先录取2人)。 3、广播电视编导(上海考生的专业成绩以市编导类专业总分计算,外省考生的专业成绩以我校组织的专业成绩计算):以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七、联系地址 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或谢晋影视艺术学院(上海市桂林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234 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64322695 声讯查分电话:021—16862323 谢晋影视艺术学院: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 、动画64322031、64323839、64322415(传真) 广播电视编导 64322046、54643341(传真) 学校招办网址:http://ssdzsb.shnu.edu.cn 学院网址:http://xiejin.shnu.edu.cn/ E-mail: xjys@shnu.edu.cn (责任编辑:播音主持高考培训QQ:8000389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