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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3年音乐专业招生简章

时间:2012-01-07 14:12来源:未知 作者:播音主持高考培训 点击:
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音乐专业在河南、甘肃、湖南、广东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复试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内容及要求;录取原则及咨询电话等。

  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音乐专业在河南、甘肃、湖南、广东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复试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内容及要求;录取原则及咨询电话等。具体如下:

 

  一、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简况

 

  华南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音乐学院自1988年开办以来,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速度、高质量的发展思路。1992年和1996年先后两次被国家教育部指定为全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改试点,1995年获得当时广东唯一的音乐学硕士学位授予点;200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艺术师资培训基地;2010年获得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招生培养资格

 
  音乐学院下设“三系一部一所”,即音乐教育系、音乐表演系和舞蹈系以及理论作曲部、音乐研究所。现有音乐学硕士点1个(包含民族音乐学音乐美学、理论作曲、视唱练耳、合唱指挥声乐钢琴小提琴、手风琴、阮、笛子舞蹈等方向),艺术硕士点1个(声乐钢琴器乐和作曲);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教育三个本科专业。目前教职工91人,专任教师77人(其中教授22人、副教授19人、讲师17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9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约占50%,是一支具有梯队层次和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全院现有全日制本科生675人,硕士研究生131人,已形成多层面、多渠道的办学规模。现有教师琴房和学生琴房各一栋,琴房总数达245间(拥有九尺施坦威三角钢琴2台,波士顿大三角钢琴2台,KAWAI三角钢琴18台,YAMAHA、KAWAI、鲍德温、珠江等钢琴250台);高标准音乐厅使用面积达3000多平方米,能容纳观众700余人;教学观摩厅能容纳观众180余人;8间高规格的舞蹈排练厅;2间合唱指挥室;12间多媒体课室;2间数码钢琴课室、1间电子琴课室;3间计算机机房等。此外,还设有高配置的电脑音乐制作室和录音棚各一间。
 
  音乐学院拥有教学面积1.9万平方米,教学环境优美、教学设施一流、师资队伍雄厚。目前已是广东乃至华南地区同类院校中规模大、层次高、声誉好的音乐人才培养基地。
 
  音乐学院与美国加州州立大学东湾校区音乐学院、香港教育学院开设了本科“2+2”联合培养项目,为有志到国外、境外深造的学生提供了一条便捷的留学途径。
 
  二、招生计划和考试办法
 
  (一)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除广东省联考外,单考根据各省考生专业术科考试成绩确定各省招生名额,具体招生名额最终以各省招生办公布为准。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4划定。
 
  (二)报考办法:音乐学(师范)专业广东省60名招生计划的术科成绩认可广东省音乐术科联考成绩。其它招生计划的术科成绩只认可我校单考术科成绩,但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的艺术招生考试的有关要求(如该省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合格),文化考试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要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条件按教育部和该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初试安排表:
 
  初试报名考试的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初试时间
 
郑州大学(南校区)
210
211
 
211
212
 
湖南师范大学
21112
21314
广 
华南师范大学
2279001700
2289001200
229
31
 
  考生可以选择上述任何一个考点参加初试,在本校考点参加初试考生请于1月20日-2月15日期间登陆我办网站http://zsb.sc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月27至28日到招生办华师大招生办(石牌校区行政大楼213室)现场确认,未经确认,报名无效,不安排考试
 
  在河南、甘肃、湖南考点进行初试考生请直接到考点进行报名考试,以上三个考点复试入围的考生请于2013年2月27日至3月1日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zsb.scnu.edu.cn填报复试曲目。
 
  2、复试安排表:
 
  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
201233
报到地点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办(石牌校区行政大楼213
 
  复试时间、地点
 

      
     
时   间
  34                  下午15001700
35日开始                    
 具体安排另定,届时在校招生办公布栏和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同时公布
地   点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第一课室大楼
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艺体二栋
音乐学院)。
 
  注:考生初试合格后凭“复试入围通知书”到我校进行统一复试,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应参加音乐基础考试
 
  3、报名办法、收费标准
 
  考生凭该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及身份证到各考点报名报名时须交正面免冠一寸相片2张。
 
  报名考务费:按广东省粤价函[2010]79号文件规定,省外考点初试费235元/每生,广东考点初试费200元/每生;复试费100元/每生。
 
  报名地点:招生办(石牌校区行政大楼213室)
 
  三、考试内容
 
  考生必须在华南师范大学2013年音乐(师范、非师范)与舞蹈学本科考试大纲及考试曲目规定的范围内准备考试内容和选取考试曲目(考试大纲及考试曲目可在华南师范大学招生下载,网址:http://zsb.scnu.edu.cn)。初试原则上在考试大纲内选取曲目;复试必须在考试大纲内选取曲目,否则,每一首扣除该项成绩15分。考生初、复试的备考曲目必须在报名时进入华南师范大学招生网填写,今年器乐招生限定19种,具体参见音乐学术科考试大纲。
 
  (一)音乐学(师范)
 
  1、初试
 
  初试内容演唱(奏)中外歌曲或乐曲1首。
 
  2、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音乐基础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
 
  A、主考声乐者:准备3首曲目,其中:中外艺术歌曲选1首,中外民歌选1首,中外歌剧选曲选1首。歌剧选曲必考,考试现场抽签1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B、主考钢琴者:准备3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乐曲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练习曲必考,考试现场抽签1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C、主考器乐者:准备3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乐曲2首。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②音乐基础:A、乐理笔试;B、视唱练耳面试
 
  (2)成绩计算方式:
 
  ①成绩比例:专业技能占80%;音乐基础占20%(其中视唱练耳10%、乐理10%)。②评分标准:专业技能音乐基础均按百分制评分。③评分细则:(参见考试大纲)
 
  (二)音乐表演(非师范)
 
  1、初试
 
  初试内容音乐表演考生:需演唱(奏)中外歌曲或乐曲1首;理论作曲类考生考生提交自创作品3首(须包含器乐声乐作品),并且参加初试面试
 
  2、复试
 
  (1)复试内容
 
  Ⅰ.音乐表演考生:须考专业技能音乐基础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
 
  A、主考声乐者:a、民族唱法的准备4首曲目,其中:中国民歌1首、中国艺术歌曲2首、中国歌剧选曲1首。歌剧选曲必考,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b、美声唱法的准备4首曲目,其中:外国艺术歌曲1首、中国艺术歌曲2首、西洋歌剧选曲1首。歌剧选曲必考,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B、主考钢琴者:准备4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复调作品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乐曲1首。练习曲必考,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C、主考器乐者:准备4首曲目,其中:练习曲2首、乐曲2首。考试现场抽签3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②音乐基础A、乐理笔试B、视唱练耳面试
 
  Ⅱ.理论作曲类考生:①笔试A、乐理B、和声C、作曲②面试A、视唱练耳B、用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乐曲1首、演唱民歌(或戏曲曲艺)1首等
 
  (2)成绩计算方式:
 
  ①成绩比例:
 
  A、音乐表演类:专业技能占85%,音乐基础占15%(其中视唱练耳10%、乐理5%)。
 
  B、理论作曲类:作曲占50%,和声占20%,综合面试占15%,音乐基础占15%(其中视唱练耳10%、乐理5%)。
 
  ②评分标准:专业技能音乐基础均按百分制评分。
 
  ③评分细则:(参见考试大纲)
 
  注:理论作曲类考生初、复试参加广州考点考试
 
  (三)舞蹈学(师范)
 
  1、初试
 
  初试内容:基本功测试(需穿练功衣、鞋)、自选舞蹈片段(不超过3分钟,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均可,但不包括组合;需穿演出服)。
 
  2、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音乐舞蹈基本常识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A、即兴舞蹈;B、模仿;C、舞蹈片段。②音乐舞蹈基本常识A、乐理基本知识;B、舞蹈基本常识。
 
  (2)成绩计算方式:
 
  ①成绩比例:专业技能占90%;音乐舞蹈基本常识占10%(其中舞蹈基本常识5%、乐理5%)②评分标准:专业技能音乐舞蹈基本常识均按百分制评分。③评分细则:(参见考试大纲)
 
  (五)补充说明:
 
  1、主考器乐考生自备乐器和自带伴奏;主考舞蹈考生自备伴奏磁带或CD。
 
  2、所有考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态匀称,符合从事音乐舞蹈的身体条件。其中音乐表演专业(理论作曲专业除外)和舞蹈学专业,男生身高一般要求1.70米以上,女生身高一般要求1.60米以上。
 
  四、录取就业及学费和奖学金
 
  (一)录取:4月份划定专业术科入围成绩,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密码上网查询专业术科成绩。7月初我校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各省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我校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原则:考生文化、专业成绩上线,按专业成绩(或主考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就业:按国家大学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学生毕业后可在广东省就业,也可返回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或其它地区就业
 
  (三)学费、住宿费和奖学金
 
  1、学费:音乐学专业10000元/年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年舞蹈学专业10000元/年住宿费1500元/年(注:若2013年广东省政府有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2、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三等,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为25%,奖学金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创新奖分四等,每年评选一次,不受名额限制,奖金为:3000元、1500元、800元、400元。
 
  欢迎咨询,欢迎报考
 
  邮政编码:510631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石牌
 
  联系电话:020—85211098(招生办),020—39310035(音乐学院
 
  传真:020—85213484(招生办)网址:http://zsb.s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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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播音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责任编辑:播音主持高考培训QQ:800038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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