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西北师范大学美术、音乐、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专业招生简章:招生省份及招生人数;省联考校考成绩使用;校考时间、地点及内容;录取原则及咨询电话等。具体如下:
百年学府
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务院首批确定的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西北师范大学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其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37年“七七”事变后,北平师范大学与同时西迁的国立北平大学、北洋工学院共同组成西北联合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整体改组为西北联大下设的师范学院。1939年师范学院独立设置,改称国立西北师范学院,1941年迁往兰州。1958年前学校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6所重点高师院校之一,1958年划归甘肃省领导,改称甘肃师范大学。1981年复名为西北师范学院。1988年更名为西北师范大学。1985年教育部依托学校设立了教育部直属的、高等院校建制的“西北少数民族师资培训中心”,与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两位一体的管理体制。1987年,国务院又在学校建立了“藏族师资培训中心”。 学校现设18个二级学院、49个系、2个教学部、101个教学科研中心(所)、36个实验室(中心),1个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7个省部级研究(院、所、中心),16个省级重点学科、20个校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以上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依托学校设立了“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究中心”、“西北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国家体育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等机构。甘肃省在学校设有“甘肃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甘肃现代远程教育中心”、“甘肃省教育行政干部政策法规培训中心”、“甘肃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人才培训中心”、“甘肃省先秦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甘肃汉语国际推广中心”、“甘肃省教育发展研究院”、“西部资源应用研究院”、“西部教师教育研究中心”、“西北边疆史地研究中心”、“西北民族地区社会发展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等机构。
学校是国务院首批确定的具有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从1982年起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现有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数学、化学、物理学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0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现有62个普通本科专业(其中9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已形成较为合理的学位授权体系,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9个学科门类。
学校自独立设置以来,已培养各类学生14万余人。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各类学生34300余人。其中,国家任务博士、硕士研究生4568人,其他各类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110人,普通本科学生16500余人,成人教育类学生13100余人。
学校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高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2521人,其中专任教师1270人,教授(研究员)272人,副教授(副研究员)626人。专任教师中,383人具有博士学位,612人具有硕士学位。现有两院院士2人,博士生导师101人,硕士生导师599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57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8人,一级学科学术团队理事以上国家级35人、省部级71人,国家级专家8人,省部级专家19人,甘肃省“333”“555”科技创新人才70人,甘肃省领军人才第一、二层次人选62人。学校还聘请了320余位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为特聘或兼职教授,其中中科院院士和工程院院士12人。李蒸、黎锦熙、袁敦礼、董守义、李建勋、胡国钰、吕斯百、孔宪武、常书鸿、陈涌、黄胄、彭铎、郭晋稀、程国栋、薛群基、李秉德、金宝祥、金少英、南国农等著名教授先后在学校任教。
学校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近年来,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研究成果被SCIE收录论文的数量和质量稳步提高,收录论文数居全国师范大学前10位。社会科学在西北历史与地理、民族教育、课程与教学论、古籍整理、敦煌学等学科领域的研究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学校获得了一批高级别的科研奖励,共获省部级以上奖励432项,其中全国“五个一工程”奖1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2项,省科技进步奖70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6项(其中一等奖1项),省社科优秀成果奖329项,省敦煌文艺奖28项。学校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应用开发和软科学研究,积极推进成果转化,取得了一批代表性成果,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学校广泛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同40多个国家及香港、台湾地区共120多所大学、研究机构和国际组织建立合作交流关系,举办大型国际学术会议50余次,招收培养外国留学生1100多人。目前,学校已与苏丹国喀土穆大学、摩尔多瓦自由国际大学分别合作建立2所孔子学院。学校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校本部占地面积960亩,新校区占地面积729亩,定点绿化和建设补偿用地1800亩。校舍总规划建筑面积73.7万平方米,其中各类教学及辅助用房39.58万平方米,各类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7067万元,各类图书文献资料200余万册。学校建成了以远程教育、综合教务管理及校园计算机网、通讯网和有线电视网为主体的现代公共教育服务网络系统。
学校曾多次被国务院、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国家民委、团中央、甘肃省授予“全国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普通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目前,学校正紧紧围绕甘肃及西部地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努力向“教师教育为主,特色鲜明,西部一流,全国高水平综合性师范大学”目标迈进。学校位于古丝绸之路重镇,甘肃省省会——兰州市,滨黄河,枕塔山,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一、招生地区及计划
注:1、招生计划如与正式公布的有出入,以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2、以上专业均为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1、甘肃考生: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均使用甘肃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试科目为:素描(满分100分)、色彩(满分100分)、速写(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考试内容及时间按《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甘招委发[2011]37号)文件执行。
1、音乐学
仅面向甘肃省招生,使用甘肃省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总分100分。音乐学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为:(1)主科(70%):声乐或器乐或理论作曲,任选一项。(2)基本乐理(10%)。(3)音乐听觉(20%)。考试内容及时间按《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甘招委发[2011]37号)文件执行。
2、音乐表演
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100分,考试科目及分值为:(1)主科(80%):考生可从声乐、器乐二科中任选一项。声乐(含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原生态唱法)演唱歌曲一首,器乐(含键盘乐器、西洋管弦乐、民族管弦乐、打击乐以及各类特性乐器)演奏乐曲一首,练习曲与中外乐曲均可。(2)音乐听觉(20%)。
仅面向甘肃省招生。考试分综合素质考试和艺术技能考试两个部分,总分200分。艺术技能考试要求每个考生根据自己的特长选择音乐或美术为术科主项,另一术科则为副项,两项考试均要参加。考生总成绩=综合素质考试成绩×40%+术科主项成绩×120%+术科副项成绩×40%。
(四)舞蹈学
甘肃考生使用甘肃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考试内容及分值为:舞蹈综合素质测试(40分)、民族民间舞展示(20分)和剧目片段表演(40分)三个部分,总分100分。考试测试方式按《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甘招委发[2011]37号)文件执行。
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100分,考试科目为:①舞蹈综合素质测试(60%):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形象、身材与比例)和专业素质(身体柔韧性、主要关节的外开程度、足弓、跟腱的生理状况以及控制能力),具体分为把杆部分、地面部分和个人技术技巧三部分。②剧目片段表演(40%):采用考生现场表演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对舞蹈的综合表现力和舞蹈形象的塑造能力。考生要自备舞蹈片段的伴奏带(CD或卡带)。
1、面试(满分30分)
①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1分钟。
2、笔试(满分120分。时间180分钟,含影视作品放映时间)
③影视作品分析:满分45分。
1、初试(满分100分)
2、复试(满分150分)
①朗诵自备文学作品:时间不超过2分钟,满分30分。
②朗读指定稿件(现场抽题):时间不超过2分钟,满分60分。
③即兴评述(现场抽题,准备3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讲稿):时间不超过3分钟,满分60分。
四、其它事项
(三)录取原则
2、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及专业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及专业方向、舞蹈学专业及专业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总分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联系方式
邮编:730070
联系电话(传真):0931-7971922
学校网址:http://www.nwnu.edu.cn
E-mail:jiaozb@nwnu.edu.cn QQ咨询:70245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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