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省外):表演、舞蹈、美术、播音主持专业招生人数及报考条件;在湖南、山东等省校考专业、时间及地点;考试内容及录取原则;咨询电话等。
贵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创建于1902年。贵州大学现有艺术学院、人文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农学院等24个学院,学校现有农药学国家级重点学科,24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4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及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艺术、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12大学科门类,形成了比较合理的学科专业结构和以研究生教育及本科教育为主体的办学体系。 贵州大学艺术学院具有50余年的艺术专业教育办学历史。现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美术、音乐两个领域;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音乐学、绘画、动画、艺术设计、摄影、表演、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雕塑12个本科专业,分别有音乐、美术、设计、戏剧、舞蹈、雕塑六个教学系。有教授、副教授70余人,讲师10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3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人,省管专家3人,校学术学科带头人5人,中青年学术骨干7人。艺术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备,教学成果显著,社会影响大,办学信誉好。
三、各专业考试评分办法
1、报名手续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按生源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报名办法报名并领取艺术考生报名考号。考生须备齐以下材料后报名:(1)生源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2)“报名登记表”一份。(3)专业报名、考试费按贵州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七、有关规定
住宿费标准(元/每年):300、800、1150。
4、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费用自理。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奖学金。
八、其他
联系电话:0851—8292075(兼传真)
招生网址:www.gzu.edu.cn
联系电话:0851—5115169(兼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