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键盘乐器演奏
(1)钢琴:车尔尼740以上练习曲一首,巴赫十二平均律,古典奏鸣曲一个快板乐章。
(2)手风琴: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及大、中型乐曲各一首。
3、管弦乐器演奏
4、民族乐器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6、音乐学理论
备注:交本人专业论文一篇。
初试:
(2)朗诵自备稿件,体裁不限,要求2分钟之内完成。
复试:(总分300分)
(1)朗诵指定稿件(现场抽题,限2分钟以内完成)(100分)。
(2)即兴评述(现场抽题,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评述限3分钟以内完成)(100分)。
初试:
(1)自我介绍,要求2分钟内完成;
复试:(采用笔试方式,时间120分钟)
(2)广播影视基础知识(30%);
五、录取原则
(三)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工艺美术教育方向,师范类)专业使用全省普通高校美术类统考成绩;音乐学师范类专业使用全省普通高校音乐学统考成绩;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专业使用本校单独组织的考试成绩。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课考试合格,按照文化课成绩占50%,专业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后按照综合成绩录取。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总分×50%+文化课总分×50%(专业成绩满分为300分,文化课成绩满分为750分)。
(五)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专业、体检或其它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六、报考条件、时间、地点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报考音乐学(教师教育、舞蹈表演方向,师范类)和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按省招办统一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参加全省普通高校美术、音乐学、舞蹈统考。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持本人的《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及专业考试报名费180元,到我校单独设立的考点报名。
七、注意事项:
联系单位及电话:
音乐学院电话:0931—7601127
美术学院电话:0931—7601132
传媒学院电话:0931—7601086
教育学院电话:0931—8651804、0931—7601133
网址:http://www.lz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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