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2013年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省外):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在安徽、山东、江西、河南、江苏、湖南、福建七省招生人数及校考时间、地点安排;考试内容及录取原则等。具体如下:
经有关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安徽师范大学音乐类各专业2013年在安徽、山东、江西、河南、江苏、湖南、福建七省招生(除安徽外,其余六省均只招艺术文,不招艺术理),现将在外省招生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我校音乐类所有专业(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均面向安徽、山东、江西、河南、江苏、湖南、福建七省招生。2013年拟招收本科生185人,具体分省计划由我校报安徽省教育厅和有关省教育厅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四、报名办法
(一)现场考试:
(二)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投档资格线、专业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合格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八、成绩发布:按招生计划的4倍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并于3月下旬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专业合格分数线”、考生专业成绩和名次。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ahnu.edu.cn/site/zsxx/。
九、联系方式
电邮:asdzs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