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艺术事业;
三、报名要求
3.东南大学依据专业考试试卷评定成绩、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的比例向户口所属浙江、山东、湖南、湖北、江西、福建、河南、河北的考生发放专业成绩合格证书。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将按专业考试报名表填写的地址寄至考生本人。
六、录取办法
在考生文化考试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江苏省为省专业统考成绩;其他省为东南大学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未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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