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
录取规则
1、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舞蹈学(体育艺术)各专业录取,考生在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和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专业录取语文成绩不得低于90分。
6、其它有关规定以“上饶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为准。
2、我校将于4月30日前在校园招生网(http://zs.sru.jx.cn)公布考试成绩,不再邮寄专业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者,可从网上直接打印专业合格证。考生凭此合格证按生源省招考部门相关规定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统一考试。
通讯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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