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2012本科招生简章: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科目及内容;具体如下:
一、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注:
5、我院新设立兰州和南京两个校外考点:兰州考点设在兰州艺术学校,主要负责新疆、青海、宁夏、甘肃、陕西等五省(自治区)考生报考我院的相关工作;南京考点设在江苏教育学院,主要负责江苏、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等五省(市)考生报考我院的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我院面向全国招生,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报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4、所在省(市)已组织音乐类专业统考的须统考合格(未涉及我院招生专业的除外)。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 月 5日——1月15日
(二)网上报名要求:
(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
2、现场确认地点:本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确认时应交以下材料(费用):
(1)本人二代身份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7)报考合唱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自选考试合唱曲乐谱1首(带钢琴伴奏),一式两份;报考乐队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自选考试曲目总谱复印件一份(如指挥系没有该作品的双钢琴谱,考生须自备并提交该作品双钢琴谱一式两份);参加过合唱队或乐队的考生由单位开具证明,与报名材料一并提交;
四、专业考试时间:2月22日——3月4日
六、文化课考试要求(专业考试合格者参加):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院于4月初将专业考试合格证寄给本人。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地按当地规定时间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我院文理兼收,考生按当地规定科目参加统一考试。
七、录取
(二)我院根据考生专业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政审、体检结果,在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平衡、择优录取。其中作曲系正常系列考生中,文化课达到北京市一本线的首先录取,一本线以下的考生在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作曲系艺术特长生要求考生文化课在一本线以上,通过者按专业排名录取。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外语成绩达到90分,按文化课总分加专业二三试分数的合计成绩排队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将在8月15日前寄发考生本人。
八、学费、助学贷款、奖学金及就业
(一)学费标准:音乐学、音乐科技、音乐教育、艺术管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每学年8000元,指挥、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管弦乐器演奏每学年10000元。根据学院安排,入住1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750元,入住2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900元。北京生源一律走读。
(二)奖学金及困难学生助学措施:学院将根据国家的有关资助政策实行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俭学等方式解决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国家助学贷款按照规定,每年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元。
(三)学生毕业后,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就业。
九、几项规定
十、港、澳、台地区及华侨青年报考办法
考生可到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广州市联合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及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咨询报名,并按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考试的报名办法请提前咨询我院招办,考试时间、考试科目与大陆考生要求相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学生学费、住宿费标准等同大陆学生。另有来华留学生公寓(港澳台侨学生可提出书面申请,视房源情况安排住宿)住宿费每月人民币2400—3200元。
附录一:《2013年本科招生考生须知》
附录二: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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