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别 |
校考考点设置及面向省份 |
招生计划及专业考试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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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
美术学(史论) |
美术类 |
甘肃、山西、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 |
1.我校美术类专业仅在甘肃、山西、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设立专业考试考点,我校编导、舞蹈、表演、声乐专业,仅在北京、山东、甘肃、湖南设立专业考点(明确涵盖部分省区),招生计划以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的人数和专业考试成绩确定,在我校专业考试后,各省填报志愿前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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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环境艺术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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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艺术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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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
油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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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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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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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
编导类 |
北京(该考点接受北京、吉林、辽宁、山西、内蒙古考生报考);甘肃(该考点接受甘肃考生报考);山东(该考点接受山东、江苏考生报考);湖南(该考点接受湖南、湖北、江西、广东、广西考生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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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
戏剧影视表演 |
表演类 |
北京(该考点接受北京、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山西、内蒙古考生报考);甘肃(该考点接受甘肃、陕西、新疆、青海、宁夏考生报考);山东(该考点接受山东、江苏、安徽、河南考生报考);湖南(该考点接受湖南、湖北、江西、广东、广西、海南考生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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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声乐 |
音乐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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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
舞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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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纺学院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美术类 |
浙江、江苏、湖南、湖北、山东、重庆、新疆、河南、安徽、云南 |
1.考生请参加本省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认定其成绩。 2.咨询电话:028-85404037、 85405423、13458667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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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方式 |
1.我校[美术学(史论)、环境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油画、国画、动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方式为:符合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专业成绩上我校校考专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按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按校考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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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均为本科层次,学制四年;文理兼收混合排序,同时投档录取;外语成绩有单科要求(在录取时确定);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有条件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