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及有关规定
4、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试读不适合者取消学籍。
5、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
6、所有新生须向学校交纳学杂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火车站乘14路、239路、K600路、603路、游8[610]路公共汽车到长安立交站下车,乘地铁二号线体育场站下车向南300米)邮编:71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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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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