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校艺术教育事业、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培养具有深厚专业技术知识和较高艺术水平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3年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要求,具有一定艺术特长水平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考的理科考生,以及我校安排有文科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考生。2013年我校拟在北京市、河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庆市和陕西省投放文科招生计划。
(一)报名
1.有意报考我校2013年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须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见网上报名须知)。我校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中学生艺术冬令营进行艺术测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2日24:00;参加其他途径进行艺术测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8日24:00。
报名材料包括:①《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申请表》(网上报名后打印获取);②特长专业最高等级证书、高中以来参加各种艺术活动获奖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复印件)、高中三年成绩单;③个人特长项目音像资料,录制一首完整的作品,音响和视频同步并且不得剪切(制作具体要求见网上报名须知)。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二)艺术专项测试
民乐:自备作品一个;视奏(五线谱、简谱任选);基本练习
四、录取
1.对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实行签约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给予考生不同程度的降分优惠,具体降分幅度以通知书为准。我校将于2013年4月中旬向拟签约考生寄发《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认证通知书》,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将“认证回执”邮寄回我校。若在规定时间内我校未收到考生回执,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缺额不补。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7542159,027-87542596,027-87556584
传 真:027-87542159,027-87542596,027-87556584
电子邮箱: yishutuan@mail.hust.edu.cn
六、监督机制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我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艺术特长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预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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