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艺网|充电学习必上的网站

学艺网

艺术招生专业
当前位置: 主页 > 招生 > 招生简章 >

2012南京师范大学摄影专业本科招生简章(省内)

时间:2011-11-22 13:56来源:未知 作者:播音主持高考培训 点击:
南京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摄影专业及新闻摄影方向)本科招生简章(江苏省内):招生条件、招生人数、报名及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内容、录取原则及学费标准等。

 2012南京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四)

 

四、摄影专业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面向江苏考生

 

    摄影专业设在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设在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一)培养目标

 

    该专业主要培养从事电影电视、报纸、杂志、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广告媒体影像类工作的专门人才,毕业生可在电视台、报刊杂志社等单位从事摄影采访报道、编辑设计工作,还可以在新闻出版社、企事业宣传部门、广告公司、影视剧制作中心等单位从事专业影像、图片摄制与宣传策划等工作,并能从事摄影教学研究工作摄影艺术创作活动大学本、专科层次、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

 

(二)学制及招生人数

 

    1.摄影专业本科,学制4年,面向江苏省招收15人。

 

    2.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本科,学制4年,面向江苏省招收18人。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符合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身体无明显缺陷,有志于从事摄影工作考生均可报考

 

    凡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持报名所需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艺术专业报名手续,并领取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签发的2013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

 

    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5日(2012年12月25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四)专业考试

 

    1.考试报到:考生持本人身份证、2013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到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美术学院办理专业考试报到手续。报到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2.考试时间: 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3.考试地点: 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场安排见报到时所发准考证)。

 

    4.考试科目:

 

    (1)摄影基础知识;

    

    (2)摄影作品美术作品赏析;

 

    (3)平面广告设计图片与文字编排,规定图片与文字,8开画纸;平面广告设计需自备画笔、颜料、剪刀、尺子、胶水或胶棒等绘画工具)。

 

    上述科目满分各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摄影参考书目为:

 

    A.《高等师范院校美术专业教程》摄影(分册),罗戟、胡中节编著,江苏美术出版社;

 

    B.《影像作品解析》董介人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C.《影像基础知识解析》董介人、周婷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以上参考书美术学院有售。  

 

    联系电话:025-83598206  83725162  联系人:倪老师、方老师、于老师

 

(五)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江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名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科目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上述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分),按所报专业专业方向)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报考期间,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一律自理。

 

    2.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3年摄影专业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为我校单独组织加试的专业,请广大考生根据江苏省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江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4.参加我校2013年摄影专业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考试的江苏考生,其考试成绩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认可且有效。其他认可我校2013年专业加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5)85891768、83598206、83598205、85891505

 

    新闻与传播学院咨询电话:(025) 83598525、83598659、85891680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bkzs.njnu.edu.cn

 

    把握艺考动态、详解艺考政策、分享艺考经验,2012艺考播音网与你一路同行!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播音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责任编辑:播音主持高考培训QQ:800038934)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