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化工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招生条件、招生类别、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测试时间及内容、录取原则等招生流程。 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进入“211工程”的高校之一,为了加强学校学生艺术团建设,丰富校园文化,2013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文艺特长生。学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校艺术团急需专业及文艺水平较为突出的学生予以适当的录取优惠政策。
一、 报名条件
二、招收类别
1.舞蹈类(10人)
2.声乐类(16人)
3.器乐类(32人)
(1)西乐类
铜管:小号(重点选拔)、圆号(重点选拔)、次中音号(重点选拔)、长号(重点选拔)、大号(重点选拔)。
弦乐:大提琴(重点选拔)、低音提琴(重点选拔)。
西洋打击乐(重点选拔)。
(2)民乐类
弦乐:高胡、二胡、中胡、板胡。
民族打击乐:(重点选拔)。
4.书法类(软笔)(8人)
楷书、隶书、行书、草书。现场只测试一种书体,不分书体择优录取。
5.绘画类(6人)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2012年11月21日至12月21日期间,考生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站(www.goto.buct.edu.cn)的艺术特长生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网上填报说明,进行网上报名。请务必妥善保存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备后续选拔各阶段查询结果之需。
③艺术特长生作品和作品照片(书法、绘画类考生)等。报名材料快递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收,邮编:100029。来函请注明“XX艺术特长生报名”字样。(XX为艺术项目)。
3.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公布考生网上报名和书面报名材料接收情况,请考生在网上查询,确认报名是否成功。网上报名与书面报名缺一不可。凡网上和书面报名材料不全或两者所提供信息不符的,以及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报名均将视为无效报名。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四、测试程序
初审合格的考生务必在2012年12月23日至2012年12月29日期间登陆我校报名系统(用户名、密码与初始报名时相同)进行参加考试确认,并务必通过网络缴纳考试费用。完成缴费的考生于2013年1月2日报到,并于报到当天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未按时确认参加考试或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退出选拔程序。
3. 对于通过艺术特长生复试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送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2013年北京化工大学艺术特长生预录资格(以下简称“入选考生”)。
五、专业测试
1.测试内容
(3)西乐、民乐:自选曲目演奏(1-2首)、视奏(西乐五线谱、民乐简谱)。
(4)钢琴、手风琴:自选曲目演奏(1-2首)、即兴伴奏(简谱)、视唱(五线谱或简谱)、嗓音基本条件测试。
2.测试用具、乐器及伴奏
(1)自带服装、乐器(钢琴除外)、伴奏带、道具等演出物品,以及钢琴伴奏;(2)西乐不允许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声乐、民乐可自带伴奏员(民乐伴奏人员限2人内);(3)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本人身份证;(4)书画类考生自备书画用具(毛笔、铅笔、橡皮、颜料等),学校提供纸、墨、毛毡。
六、 录取原则
1.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对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仍需在平行志愿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对单独设置艺术特长生志愿的省份,须在艺术特长生志愿填报我校。高考分数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如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未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则优惠条件自动取消,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重要日程
开始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1日
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12月23日至2012年12日29日。
201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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