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北京城市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表演类、美术类专业校考初试复试三试内容。具体如下表:
专业方向 |
初试 |
复试 |
三试 |
影视表演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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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导 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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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配音 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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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方向 |
剧目片段或组合表演(可穿服装,时约一分半钟) |
1.基本功(需准备个人技巧)2.即兴 |
1.剧目片段或组合表演(可穿服装,时间约一分半钟,需要与初试不同)2.基本功(个人技巧) |
模特表演方向 |
1.模特技巧—命题小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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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诵诗歌或散文一段 |
1.演唱歌曲一首 |
演唱歌曲两首(不得重复复试曲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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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 |
技术性快速练习一两首(相当于车尔尼740水平或以上的曲目) |
1.演奏乐曲一首(中外作品或奏鸣曲快板乐章皆可) |
视奏新谱;(进入三试的考生交三试费时领取视奏乐谱一份,自行练习准备,在专业三试时演奏,不需背谱) |
素描: |
命题创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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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琴、声、舞各项分别进行才艺展示; |